二、项目名称:枞阳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51 号 3 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 101 室
中标(成交)金额: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枞阳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50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项目成果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方案》、《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实行调查单位自查、县级检查、市级审查、省级审查、国家级审查等五级检查审核。普查数据通过全国林草湿荒普查系统、“国土调查云”平台质检审核,最终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审核。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峻、熊光彩、吴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2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浮山路银塘花苑商业中心4号楼,联系电话:******)。
(三)、******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浮山路银塘花苑商业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