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主楼A栋2003室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 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米光电膜项目(一期) |
铜陵郊区经开区大通工贸园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租赁并改造厂房约3100平方米,购置PET光电膜涂布机、复卷机、分条机、分切机、涂布生产系统、其他检测运输等辅助设备,新建2条生产线,年产2000万平方米光电膜。二期新增6000万平方米光学膜。本次仅评价一期项目。 |
(一)配胶废气、涂布废气、擦拭废气和熟化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送至“RCO”装置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包装物、不合格品、边角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理。废危化品包装桶、废乙酸乙酯、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