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主楼A栋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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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 情况 |
1 |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民主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占地面积7967.13m2,共有工作人员20人,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罐区、养护区、产品堆场等,建设1条透水砖生产线,投产后可实现年产3.2万立方米透水砖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生产过程中提高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厂内设置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车间、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渣、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分区防治措施降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