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地质勘察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FZ-2023-04290)******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根据项目选址和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综合勘探的手段,在遵循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合理布置勘探工作量,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做出定性和定量评价,出具相应勘察报告,具体需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预估站址数量(站) |
1 | 浅基础(勘探深度≤5米) | 168 |
2 | 平原基础(12米≥勘探深度>5米) | 781 |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为351.2万元(含税),实际结算以下达的订单为准。
1.3 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每个份额取1名中标人,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 | 预算(万元) | 实施地域 |
份额1 | 210.81 | 南昌、九江、上饶、抚州、景德镇、鹰潭 |
份额2 | 140.39 | 吉安、赣州、宜春、新余、萍乡 |
1.4 项目类型:服务类
1.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6 勘察报告周期:在单个站点订单下达之日起3天内完成现场勘测,5天内出具勘测报告。
1.7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折扣超过10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1月1日至今签订的地勘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30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公告“【9】附加项”,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1层3101室,收件人:黄德慧】。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水城4-7栋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1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郑先生 | 项目经理:黄德慧、朱林、张丽英 |
电 话:/ | 电 话:黄德慧******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 号:/ | 账 号:************622(标书费/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异议接收邮箱:****** |
|
9. 附加项
9.1标书费支付要求:
银行转账:
******银行账户信息支付标书费(转账备注栏中请写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转账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
9.2完成支付后请及时联系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经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代理人员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确认,投标人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方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9.3请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供应商报名工作,并保证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预留合理时间完成供应商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报名审核确认时间,最终导致供应商报名失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4本公司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会发到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