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自然资矿公示〔2024〕2号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铜陵市磨山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苏晨晨
电???话:******
邮???箱:tlzgjkgk@126.com
附件: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doc
2.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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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