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7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7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委员会拟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7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
邮编: |
246700 |
项目名称: |
年产67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横埠园区纬一路北侧、经四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横埠园区纬一路北侧、经四路东侧,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原有项目厂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使用,厂房内主要由库房、投料区、混料区等组成。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扩建项目可达到年产67万吨水稳混合料的生产能力。******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代码2407-340722-04-01-55262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敏感点排放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二)运营期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本次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运营期项目卸料、骨料上料、输送、投料以及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加强地面硬化、喷淋抑尘、封闭车间、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封闭运输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建筑面积50m2),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10m2),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后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