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SSZB(2023)105号(招标文件编号:AHSSZB(2023)105号)
******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西魏社区对面向北300米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幼儿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 |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项目需求内容。 | 服务期限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年(合作3年无异议可续签2年)。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委员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相关情况
******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SSZB(2023)10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日期:2023年8月1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价:92000元/年
采购单位名称******学校
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镇
联系人:杨园长
电话:******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联系方式:李工******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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