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郊区显化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11.2各类保证金缴纳形式: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支持信用保函、纸质及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修改为:“1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原招标文件
原文 | 修改为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均可,但不得采用两种(含两种)以上形式: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 第三类:信用保函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采用纸质形式出具的保函扫描件随同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道公开,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其余投标人无需递交)。 电子保函须采用铜陵市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链接地址:******:8181/financeplatform),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专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操作手册******/tlsggzy/infodetail/?infoid=5dca7f69-ca48-45f6-a995-9f25b8e84180&categoryNum=004001)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至投标截止时间,仅信用分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后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一年内将不再享受信用保函的政策优惠,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建设局网站-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1)信用得分45分及以上,指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开评标系统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均可,但不得采用两种(含两种)以上形式: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第三类:信用保函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②电子保函须采用铜陵市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链接地址:******:8181/financeplatform),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专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操作手册******/tlsggzy/infodetail/?infoid=5dca7f69-ca48-45f6-a995-9f25b8e84180&categoryNum=004001)。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至投标截止时间,仅信用分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后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一年内将不再享受信用保函的政策优惠,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局网站-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1)信用得分45分及以上,指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开评标系统时间为准。 |
3、原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铜铜陵市郊区显化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工程)”现修改为:“(不见面开标)铜陵市郊区显化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工程)”
4、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