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铜陵市枞阳县经济开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生产系统的生产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各类有机废气及焚烧废气等。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盐、炉渣等。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本项目危废活性炭再生过程中会产生焚烧烟气,主要成分为烟尘、SO2、NOx、二噁英等物质。活性炭再生尾气采用“二燃室+SNCR脱硝+急冷+干式脱酸+干式除二噁英+布袋除尘+湿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原料仓储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进入焚烧系统急冷塔喷淋。
项目噪声经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几何衰减,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
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可行可靠。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在铜陵市枞阳县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篇章材料,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联系获得),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菁
联系电话:0515-******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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