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CD-ZC******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专项审核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78号恒强工贸三楼305室 | 报价:268000(元) | 95.3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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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专项审核服务 | 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专项审核服务 | 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专项审核服务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其中:每批次收到项目申报资料后,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该批次的项目评估和现场勘察工作)。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梦雅,毛秀清,叶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1)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类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代理费不足3000元/标项的,按3000元/标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 1292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江红、王中华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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